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曾经在2001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为原控股子公司湖南三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门软件”)在工商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贷款1,23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有关事项。由于三门软件90%的股权在重大资产重组时过户至控股股东张经开公司名下,导致了本公司为大股东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事实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二、本公司董事会曾于2001年11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承诺在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方案后的45天内解决包括上述担保事项在内的所有重组过程中存在的若干法律瑕疵。通过公司多方面的努力,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其余承诺事项都已得到解决(见2002年1月18日和2002年2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重大事项公告》)。
    三、由于三门软件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2003年3月26日,工商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同意解除本公司为三门软件所做的连带责任担保,其最高额担保合同也一并撤消。至此,本公司涉及的关联担保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经全部得到解决。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