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2年4月15 日(星期一) 召开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我公司所持有的广东金道达高速公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金道达公司”)25%股权的议案。
    1、同意我司退出金道达公司的合作,将所持有的金道达公司25 %股权转让予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其转让价格为3,523,400.00元。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条件下处理其他未尽事宜, 并授权总经理签署《 转让广东金道达高速公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协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并重新拟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及其专项审核报 告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1年8月11日已就截止至200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及其专项审核报告进行了披露(详见2001年8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及《香港商报》)。现鉴于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本公司 董事会特此重新审议了截止至200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由广州羊 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