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0年4月24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 公室“广州证监函[2000]99号”文初审同意,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 司字[2000]98号”文核准,2000年8月份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配股比例10:3,配 股价格每股11元。现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前次配股实际配售的股份数为7,382.225万股,共募集资金812,044,750元, 扣 除配股相关费用14,954,670.71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7,090,079.29元。 经广州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0)羊验字第4189号验资报告验证和确认, 截止至2000年9月7日上述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配股募集资金的承诺运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截止至2001年12月)的 对照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分配情况
广惠高速公路 60,100万元 60,100万元
京珠南高速公路汤塘—太和段 22,750万元 19,609.01万元
京珠北高速公路小塘—甘塘段 16,033万元 0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入资金
及完成情况
广惠高速公路 广惠高速公路 6,103.73万元
(已投入完毕)
京珠南高速公路汤塘—太和段
京珠北高速公路小塘—甘塘段
收购佛开高速公 73,605.28万元
路16%股权及相 (已投入完毕)
应股东委托贷款
债权
    由于本次配股所募资金实际净额为7.97亿元,根据配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只 能满足广惠高速公路项目和京珠南高速公路项目的部分资金需求,京珠北项目所需 资金将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原计划参股投资修建广惠高速公路项目,计划投入募股资金60,100 万元, 该项目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司基础函[1999]252号文批准立项。截止2001 年 12月,我公司在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103.73万元人民币,与计划投资额产生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该项目在征地拆迁方面遇到阻碍,直至2000年下半年问 题才解决,因而拖延了工程进度;另外该项目原合作股东发生变更,各种变更手续 和相关的洽谈也导致工程进度滞后。
    2、原计划参股投资22,750万元修建京珠南高速公路汤塘-太和段项目, 该项 目是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基础[1998]1557号文和[1998]1598号文批准立项。 截止2001年12月,我司实际没有在该项目进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合作公司的营业 执照仍在报批过程中,我司根据合作合同规定尚无须出资。
    3、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资金成本以及促成新的投资项目能在短 期内产生最佳效益,也为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公司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除原募集资金中2103.73 万元仍投入 广惠高速公路项目外,其余73,605.28 万元的用途调整用于收购增持佛开高速公路 项目16%股权及其相应股东委托贷款债权。有关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已分 别刊登于2001年3月21日和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大公报》、《香港商报》。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截止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结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遵照了《配股说明书》 中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部分投资项目的变更经过了法定批准程序并履行相关 信息的披露义务,符合法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展顺利, 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主业,提高公司的整体获利能力,投资项目将获 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