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与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于2002年3月21日就成立中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兴建中江高速公路签订了合作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江高速公路项目批准概算的投资总额为27.08亿元,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投资 总额的35%,即9.478亿元,其中中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 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出资比例为85%,本公司出资比例为15%,即1.4217亿元,其 中注册资本出资额为0.2250亿元。注册资本由股东按上述比例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以外项目资本金以内的出资按照工程进度 由各股东按比例分期投入。
    有关该项目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本公司2002年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香港商报》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所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