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与广东省公路建设公 司合作建设中(山)——江(门)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中江项目)。
    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收购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白云路85号
    法定代表人:游国经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桥梁的建设施工,公路、桥梁的收费和 养护管理,汽车加油、拯救、维修、清洗。
    2、出售方: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113号五羊新城广场七楼
    法定代表人:邓崇正
    主营业务:组织公路、桥梁工程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技术咨 询,技术培训。
    3、关联关系:
    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是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交通集 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474,780,52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7%。
    二、交易及目的的简要说明
    中江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连接京珠(广珠段)、 同三(佛开高速公路)两条国道主干线及江鹤高速公路、江珠高速公路(拟建)、 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在建),是国家和省公路干线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兴建中 江高速公路有利于夯实公司主营业务,扩大市场份额。
    三、交易的标的、价格及定价政策
    本公司拟与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成立合作公司共同建设经营中江高速公路。中 江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额为270, 809 万元(该项目初步设计已获交通部交公路发 [2000]577号文批准),其中注册资本为35%,共94,783.15万元,银行贷款为65%, 共176,025.85万元。本公司占合作公司15%股权,出资额为14,217.4725万元。
    四、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及比重
    本公司拟与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成立合作公司共同建设经营中江高速公路。本 公司占合作公司15%股权,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占85%股权。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江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内经济发达地区,连接多条交通要道,属于省内收益 较好的项目之一。经测算,该项目股东内部收益率(IRR)为10.75%。本公司董事 会认为,该项目是一个具有长期稳定增长收益的收费项目,可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 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