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0年4月24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 公室“广州证监函[2000]99号”文初审同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 司字[2000]98号”文核准,2000年8月份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配股比例10:3, 配股 价格每股11元。现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前次配股实际配售的股份数为7,382.225万股,共募集资金812,044,750元,扣除 配股相关费用14,954,670.71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7,090,079.29元。 经广州羊 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0)羊验字第4189号验资报告验证和确认, 截 止至2000年9月7日上述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配股募集资金的承诺运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截止至2001年6 月)的 对照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分配情况 实际投资项目
广惠高速公路 60,100万元 60,100万元 广惠高速公路
京珠南高速公路 22,750万元 19,609.01万元
汤塘—太和段
京珠北高速公路
小塘—甘塘段 16,033万元 0 收购佛开高速公路16%
股权及相应股东委托贷款
债权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资金 实际投入资金
及完成情况
广惠高速公路 60,100万元 6,103.73万元
(已投入完毕)
京珠南高速公路 22,750万元
汤塘—太和段
京珠北高速公路
小塘—甘塘段 16,033万元 73,605.28万元
(已投入完毕)
    由于本次配股所募资金实际净额为7.97亿元,根据配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只能 满足广惠高速公路项目和京珠南高速公路项目的部分资金需求, 京珠北项目所需资 金将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原计划参股投资修建广惠高速公路项目,计划投入募股资金60,100万元, 该 项目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司基础函[1999]252号文批准立项。截止2001年6月, 我公司在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103.73万元人民币, 与计划投资额产生差异的 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该项目在征地拆迁方面遇到阻碍,直至2000 年下半年问题才解 决,因而拖延了工程进度;另外该项目原合作股东发生变更,各种变更手续和相关的 洽谈也导致工程进度滞后。
    2、原计划参股投资22,750万元修建京珠南高速公路汤塘-太和段项目,该项目 是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基础[1998]1557号文和[1998]1598号文批准立项。截 止2001年6月,我司实际没有在该项目进资, 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合作公司的营业执照 仍在报批过程中,我司根据合作合同规定尚无须出资。
    3、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以及促成新的投资项目能在短期 内产生最佳效益,也为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公司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除原募集资金中2103.73万元仍投入广惠高 速公路项目外,其余73,605.28万元的用途调整用于收购增持佛开高速公路项目16% 股权及其相应股东委托贷款债权。有关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已分别刊登于 2001年3月21日和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大公报》、《香港商报》。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截止至2001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结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00 年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遵照了《配股说明书》 中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的, 对部分投资项目的变更经过了法定批准程序并履行相关 信息的披露义务,符合法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展顺利, 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主业,提高公司的整体获利能力,投资项目将获得 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