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3月19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五人,实到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永正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细则》,并提交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同意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即将原计划投资于广惠项目的部分资金53, 996.272万元和投资于京珠南项目的全部资金19,609.008万元,共计73,605.28 万元 募股资金,全部用于收购佛开高速公路项目16%股权及相应债权。
    2、同意原计划投入广惠项目的募股资金中剩余2103.728万元用途不变,继续投 入广惠高速公路项目,原计划配股资金投资项目将继续实施,其缺口资金则通过银行 贷款解决。
    四、审议讨论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和决议,包括公司《2000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关于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议案》、《关于弥补住房周转金的议案》以 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 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层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由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 际会计准则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公司运用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向承诺投资的广惠高速公路项目投资4000万 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年度报告中对投资进度差异所作的说明与 事实相符。
    4、 董事会关于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议案以及关于弥补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 未有损害部分股东的 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原则公平进行,未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现象。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