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于1998年9月29日上午9 时在广东外商活动中心四楼马会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6名,所持 有及代表持有的股份494,574,729股,占总股本764,256,249股的64.71%。其中, 出 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13名,代表股份310,092,879股,外资股股东3名,代表股份 184 ,481,850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广东省公证处公证员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公证。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广州至惠东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参与投资广惠高速公路项目,且占25%股份;
    2、项目的投资总额不超过6300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经营收费期为30年;
    4、公司争取仍保持为最大股东并委派合作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5、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广惠投资项目中一切未尽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1、由于李少峰董事长工作职位已变动 ,同意李少峰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 选举林兴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2、鉴于李少峰先生作为本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对本公司的创立及A、B股发 行等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会议决定对李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一职期间 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授权董事会研究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
    附一:一九九八年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统计表
赞成票 弃权票 反对票议案 股东类别 股数 占% 股数 占% 股数 占%
(注)
议案一 内资股 310,092,879 62.70%
外资股 184,481,850 37.30%
合计 494,574,729 100.00%
议案二 内资股 310,092,879 62.70%
外资股 184,481,850 37.30%
合计 494,574,729 100.00%
    注:占%栏是指出席会议表决票的百分比。
    附件二、广州至惠东高速公路项目简介
    广州至惠东高速公路为已得到省计委批准立项及同意收费的公路项目。该项目 起于广州北二环高速公路萝岗立交,途经增城市、博罗县、惠城区、惠阳县,终止于 惠东县白花镇凌坑,与深汕高速公路相连,全程153.65公里。其中, 广州萝岗—增城 石湾段,长47公里,六车道实施:增城石湾—惠州小金口,长50.3公里, 六车道规划征 地,四车道实施;惠州小金口—惠东凌坑段,长56.35公里,四车道实施。 项目建设期 安排为4年(1999年—2002年底),项目经营期将由项目合作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 要求30年。
    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6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建设总承包费用620,000 万 元人民币。项目合作公司(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35 %,即为220,500万元人民币。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出资比例( 股份比 例)如下:
合作各方名称 出资比例甲方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公司 20%
乙方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7.5%
丙方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25%
丁方 惠州市公路物业发展公司 2.5%
戊方 新粤广惠有限公司(港方公司) 25%
    其中本公司占股份25%,出资5.5125亿元。另,合作乙方及丁方将为项目总承包 方。
    本项目除注册资本以外所需的资金,由合作公司以项目权益质押向银行贷款。
    合作公司可分配收益将在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后, 按合作各方注册资本的出资比 例向合作各方分派。
    据投资可行性分析测算,该项目内部回报率为18.33%,投资回收期(动态)为14 .3年;项目股东内部回报率为20.88%,投资回收期(动态)为12.1年。
    附件三、林兴旺先生简历:
    林兴旺,男,1949年12月22日出生,现年49岁,大专毕业,汉族,广东省揭西人, 中 国共产党党员。1972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揭西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 县长等职 务。1995年12月至1996年11月任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1996 年至今任省高速公路 党委书记。林兴旺先生在行政管理和高速公路建设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林兴 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