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于1997年1月31日在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93号广东外商活动中心四楼马会厅举行。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40人,代表股份27944.81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4283.75万股的63.10%,广东省公证处公证员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公证。
    会议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本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的议案,发行规模以国家下达发行额度为准,发行完毕后即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同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社会公众股(A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项。
    2、审议并通过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所募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发行A股所募资金主要用于广佛高速公路扩建。若有剩余,用于电白—湛江高速公路建设或用作流动资金。
    3、审议并通过本公司1996年度股息分配政策。1997年公司增发的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可以享受1997年全年股息,但不享受1996年度股息。
    4、审议并通过本公司为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而作出的《章程》修改草案。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