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06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贺强 贺洪弟 刘勤 向天桂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