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11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11人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于2003年12月29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建设、经营江鹤高速公路二期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于2003年8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香港商报》上。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