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基本情况如下:
    召集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九点
    会议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93号广东外商活动中心四楼中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建设、经营江鹤高速公路二期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于2003年8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香港商报》上。
    三、参加表决范围
    凡是在2003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深圳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股东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其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公章,并由该营业部证明此资料专用于股东大会表决之用;被委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公证机关就委托书的真实性出具的公证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其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公章,并由该营业部证明此资料专用于股东大会表决之用。
    五、其他
    联系人:左 江 梁继荣
    电话:(020)83731365 (020)83731388—235
    传真:(020)83731384
    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路85号
    邮政编码:510100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