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公司占51%股权)经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银行贷款17亿元人民币以偿还该公司的部分股东委托贷款。截止2003年5月26日,该公司已分别与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累计金额10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