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 的方式公开发行10,000万社会公众股,申购工作已于1998年1月11日在广州市结束。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告》的规定,现将申购结果、配售 比例及股权确认、余款清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购结果
    截止1998年1月11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购结束, 经羊城会计 师事务所“(98)羊验字第3695号”验资,申购资金总额67,605,376,337.35元, 已 全部缴入主承销商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开设的冻结专户。其中有效申购资金 67,602,231,060.00元,有效申购股数12,381,361,000股。
    二、配售比例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所述的计算方法,配 售比例为100,000,000/12,381,361,000=0.00807, 则每个有效申购帐户可认购量为 该配售比例乘以其申购量。当可认购量出现小数时,应对之进行取整处理,所剩零 股由承销团包销。
    三、股权确认及退款
    1998年1月15日至16日为办理股权确认及余款清退日,每日营业时间为9∶00— 11∶30,13∶00—16∶00。投资者凭《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 种股票 认购收据》,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经办的,还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机构投资者 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深圳股票 帐户卡到原发行申购网点确认股权,领取《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结算单》(代股金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四、其他
    截止1998年1月16日仍未办理退款手续的投资者,在以后正常营业时间内, 可 继续到原申购网点办理退款手续。
    投资者对配售及退款自1998年1月16日起3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同认可。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