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9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具体业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授权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于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公路开工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投资扩建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段公路的决议,公路开工的前期工作和相关手续已经完成,董事会同意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段公路开工建设。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