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4月16 日在富龙大 厦八楼会议厅召开。应到九名董事,实到七名董事,委托代理人两名,五名监事列 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02年生产经营计划》;
    3、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62, 193 ,441.93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6,219,344.19元;提取10%法定 公益金6,219,344.19元,两项提取后,加上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151,310,069.72元, 200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1,064,823.27元。以2001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3946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0.25元(含税)。
    公司对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做如下预计:
    公司2002年拟进行1-2次利润分配,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两金后,用 于向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其中现金股息的比例不 低于10%,公司的分配形式将采取现金、送股或转增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金股息 的比例不超过20%。
    5、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报告》及《2001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决定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