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于2001年6月29 日在富龙大厦 八楼会议厅召开。应到九名董事,实到八名,副董事长张晓东因公出差在外, 委托赵 明权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赤峰富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拓展基础产业领域, 赤峰富龙热力股 份有限公司与赤峰公路工程处、喀喇沁旗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发起设立赤峰富龙路 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的具体事宜如下:
    (1)、公司名称:赤峰富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赤峰市昭乌达路8号富龙大厦
    (3)、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收费管理、维修服务,土地开发, 通 讯旅游,融资等业务。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出资方式及比例:各出资人全部以现金出资。 其中:赤峰富龙热力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7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4.5%; 赤峰公路工程处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喀喇沁旗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人民币275万元, 占注 册资本的5.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锦山至茅荆坝段公路的议案;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省道S206线锦山至茅荆坝一级公路(该项目为赤峰至承德公路的 一段。)
    2、项目投资: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编制,并经 内蒙古自治区计委内计基础字(2000)1686号批复,批复该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之内。 工程投资概算总造价70218.70万元,其中:公路长度65. 089 公里 , 概算基本造价 62046万元(包括连接线1331.86万元);隧道长度1.57公里,概算基本造价8172.62万 元。建设工期三年。
    3、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山岭重丘一级公路标准修建,路基宽度20米,行车道宽4 *3.75米,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 桥涵设计车辆 负荷为汽车——超20级、挂车——120,小桥涵与路基同宽。隧道工程为上下行两座, 隧道净宽10.25米,行车道宽度为9.0米。
    4、项目的建设管理:
    本项目由新组建的赤峰富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实施项目业主负责制管理, 采用BOT经营方式。
    5、资金来源:本部分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银行信贷等方式解决。
    6、董事会允许赤峰富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筹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7、项目的实施对扩展公司的基础产业领域,公司的发展空间, 企业的市场竞争 能力以及保持收益的持续增长将起到积极作用。
    该投资项目须经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三、决定召开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定于2001年7月30日召开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7月30日 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富龙大厦八楼会议厅
    (三)、会议议题:关于投资建设锦山至茅荆坝段公路的议案;建设项目基本情 况:
    1、项目名称:省道S206线锦山至茅荆坝一级公路(该项目为赤峰至承德公路的 一段。)
    2、项目投资: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编制,并经 内蒙古自治区计委内计基础字(2000)1686号批复,批复该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之内。 工程投资概算总造价70218.70万元,其中:公路长度65. 089 公里 , 概算基本造价 62046万元(包括连接线1331.86万元);隧道长度1.57公里,概算基本造价8172.62万 元。建设工期三年。
    3、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山岭重丘一级公路标准修建,路基宽度20米,行车道宽4 *3.75米,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 桥涵设计车辆 负荷为汽车——超20级、挂车——120,小桥涵与路基同宽。隧道工程为上下行两座, 隧道净宽10.25米,行车道宽度为9.0米。
    4、项目的建设管理:
    本项目由新组建的赤峰富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实施项目业主负责制管理, 采用BOT经营方式。
    5、资金来源:本部分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银行信贷等方式解决。
    (四)、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截止到2001年7月16日交易结束后, 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每一代表只能委托一 次代为行使权力。
    参加会议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权卡 和单位证明),于2001年7月25日—7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4:30 时,在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8号)8楼802办公室办理参 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股东必须持有授权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异地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公司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8号富龙大厦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春水 张旭东
    邮政编码:024001
    电话:(0476)8240042 8239823
    传真:(0476)8231734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