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公司”)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通过 了本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 公司”)签署了《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赤峰富龙公用(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赤峰市松山区桥西地区土地及固定资产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该项交易属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1、富龙公司:
    本公司是1994年2月18日注册成立的股份制企业,1996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本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北环路南4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8号富龙大厦,法定代表人:景树森。 主营业务:城 市集中供热、供水、供气和发电,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18,448.08万 元,总资产106,787.09万元,净资产73,707.69万元,净利润6,324.26万元。
    2、富龙集团为本公司的国家股持股单位,持有本公司63.05%的股权,为国有 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北环路南4号,注册资本:19, 996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书》中甲方为富龙公司,乙方为集团公司。
    2、《协议书》中规定,乙方持有的赤峰市松山区桥西地区的约367亩土地的使 用权,附着于土地之上的全部房屋、建筑物,以及铁路专用线一条出售给乙方。该 部分资产现运营情况良好,无抵押、质押等情况。
    3、收购价格:此项收购资产帐面价值人民币9500万元, 本公司依此预计人民 币9500万元。本公司承诺收购资金在资产评估确认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给集团公司, 该部分收购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已共同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大连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 评估,现正在评估确认中,具体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确认结果确定。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
    四、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部分资产具备交通、电力、给水、排水、供暖及电信设施等办厂所需的基本 条件,基础设施完备。本公司收购此项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整产业结构,用 于兴建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非金属工程项目,为项目的建设提供所需的厂地、设施 等条件。
    五、此项关联交易的生效条件: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但尚未正式生效,正式生效需经公司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关联股东回避本次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 决。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已聘请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将在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确认结果、财 务顾问报告同时公告。
    七、备查文件:
    1、《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赤峰富龙公用(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赤峰 市松山区桥西地区土地及固定资产之协议书》原文。
    2、本公司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