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于2001年4月10 日在富龙大厦 八楼会议厅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五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设立“郑州富龙矿产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郑州富龙矿产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在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 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为分子筛、水镁阻燃剂的生产、销售, 非金属 材料的技术开发和中试。出资比例为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投入1440万元 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8%,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以其设备,分子筛、 水镁阻燃 剂二项专利技术及“国家非金属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出资1440万元 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8%,水镁阻燃剂和分子筛技术项目的技术发明人占注册资本 的4%。
    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原直属国土资源部。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物新材料技术 的开发和中试,拥有“国家非金属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赤峰富龙 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与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联合, 使公司涉足非金属高科技 领域,形成以郑州矿产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非金属矿物材料科研、 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工程。这将提高公司的科技水平,为公司调整产业结构、 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及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关于向“郑州富龙矿产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
    3.关于降低市区供热价格的通知;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赤政纪字(2000)30号文件决定 , 赤峰市物价局赤价工发 (2001)76号文件通知,赤峰市区集中供热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3.60元,调整为每建筑 平方米3.50元。从2001年1月1日供热开始执行此价格。由于供热单价的降低, 减少 了公司营业收入,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