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鑫泰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