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8月20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8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所收购的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供热地上资产按照评估价值10,290.16万元,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富龙热力)增加注册资本。
    本次向富龙热力增资的资产是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6月25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收购的富龙集团供热地上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上述资产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源正评报字(2005)第75号),评估结果为:流动资产64.01万元、固定资产9,180.84万元、无形资产1,045.31万元,共10,290.16万元。
    以上资产将一并直接过户至富龙热力公司,目前该产权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富龙热力的另一股东赤峰鑫泰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承诺放弃增资权。
    增资后,富龙热力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28,856,344元,其中:公司出资226,856,344元,占富龙热力总股本的99.13%;赤峰鑫泰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000元,占富龙热力总股本的0.8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