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25日
    2.召开地点: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景树森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71,855,6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56%.
    其中:流通股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69,478股,占公司已流通股份的0.08%;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171,786,204股,占公司未流通股份的96.1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普通决议议案:
    1. 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体表决情况:
    经统计,有效表决股份171,855,682 股,同意171,855,6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69,478股,同意69,4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171,786,204股, 同意171,786,2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 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体表决情况:
    经统计,有效表决股份171,855,682 股,同意171,855,6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69,478股,同意69,4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171,786,204股, 同意171,786,2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3. 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体表决情况:
    经统计,有效表决股份171,855,682 股,同意171,855,6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69,478股,同意69,4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171,786,204股, 同意171,786,2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4. 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体表决情况:
    经统计,有效表决股份171,855,682 股,同意171,855,6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69,478股,同意69,4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171,786,204股, 同意171,786,2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经统计,有效表决股份171,855,682 股,同意171,855,6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69,478股,同意69,4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171,786,204股, 同意171,786,2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6.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体表决情况:
    经统计,有效表决股份171,855,682 股,同意171,855,6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69,478股,同意69,4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171,786,204股, 同意171,786,2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聘用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统计,有效表决股份171,855,682 股,同意171,855,6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69,478股,同意69,4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171,786,204股, 同意171,786,2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统计,有效表决股份171,855,682 股,同意171,855,6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69,478股,同意69,4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171,786,204股, 同意171,786,2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韶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