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出资设立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与赤峰鑫泰资产托管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