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21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张国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锦绣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0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