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赤峰市 富龙大厦八楼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名,代表股份79285303股,占总股 本10949.4万股的72.4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 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1997年度工作报告;(同意79285303股;弃权0股;反 对0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1997年度工作报告;(同意79285303股;弃权0股;反 对0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1997年度业务报告;(同意79285303股;弃权0股;反 对0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79285303股;弃权0股;反对0 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审计报告;(同意7928530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占出席股份的100%)
    6. 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同意 79285303股;弃权0股;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7.对董事会决议1997年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修正;
    大会审议原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时,国有股股东(代表股份7920万股占总股本 的72.33%)对原方案提出异议, 并向大会提交了修改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内容是:建议修改原利润分配方案, 将原以现总 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股本10949.4万股为基数按10∶1.54比例送红股方案,改为 不分配,也不用资本公其理由是:考虑公司股本在1998年实施送配股后迅速扩张, 股本由1997年末的6,083万股增加至15,373.4万股,给公司利润支撑带来了沉重 的压力,从维护股东利益考虑,不分配更能保持股东的长远利益, 是对股东负责 任的。从公司的发展考虑不分配留存一些实力,更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大会对 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议,以7920万股(占出席股份的99.9%)反对,否决 了原利润分配方案;以7920万股(占出席股份的99.9%)同意, 以85303股(占出席 股份的0.1%) 反对,通过了国有股东提出的调整后的新的利润分配方案。即: 1997年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未分配利润转下年度分配。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章程细则》的议案;(同意 79285303股;弃权0股;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9.公司各分、子公司进行重组的方案;(同意7928530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占出席股份的100%)
    将赤峰富龙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赤峰富龙煤气热力工程公司、赤峰富龙物资经 销公司组建为赤峰富龙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赤峰富龙新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赤峰富龙煤气热力设计研究所、赤峰富龙计算机自动化工程公司组建为赤峰富 龙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内蒙古泰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赤峰富龙节能设备 有限公司各小股东的股权,设立赤峰富龙“热、电、气”三联产工程筹备处;同意 将本公司所持大连福华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出售给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证处已对到会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的有效性和会议各项 决议的合法性作出了公证。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