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热力”) 本次股票发行及发行 方案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24号]和[证监发字 ( 1996 )125号]文批准。
    2、“富龙热力”公司股票由主承销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定价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4、投资者应特别注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 数量和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股数 的确定。
    5、本公告只对发售“富龙热电”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其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一、发行的基本情况
    1、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370万股A股股票, 每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5.88元/股。内部职工股160 万股占额度随本 次发行的新股同时上市。
    2、发行时间:1996年8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 影响本次发行,则在第二个工作日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公民及境内法人(法律、 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4、发行范围:全国所有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5、股票名称:“富龙热力”,申购代码:0426
    6、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在1996年7月27日、28日、29日、30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证券时报》和《内蒙古日报》 上,供投资者参考。
    7、本次发行及发行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24号文 和证监发字(1996)125号文批准。
    二、发行方式
    “富龙势力”A股的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 这种方式利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实行定价发行。主承销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将 1370 万股“富龙热力”A股股票输入主承销商股票帐户,主承销商成为唯一卖家, 以发行 价作为卖出价。
    各地申购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网点, 根据发行 价格和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时配号,申购在发行日当天内完成。 申购结束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并根据申购总量确定 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确定方法是:
    1、若申购量小于或等于发行量,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 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 按承销团协议处置。
    2、若申购量大于发行量,则由交易所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购号, 顺 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申购号,每一个中签申购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 须 为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在不同证券商处开户的同一股 东代码在其中一家证券商处申购一次后,再在其他证券商处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3、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上限为13000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愿参加本次定价认购的申购者必须先持有在1995年10月9 日以后由各地登记 机构开出的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在此之前领取的旧的证券帐户卡(代 码卡),不得直接用于申购新股(深圳地区除外),用旧的帐户卡(代码卡) 号码报盘申 购无效。凡持有在1995年10月9日以前领取的旧的证券帐户卡(代码卡)者,应持旧卡 到当地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网点换取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后, 方可参 加申购。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申购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8月1日) 之前办好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凡参加本次定价发行申购者, 必须在公开发行日之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 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申 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在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 根据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深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资金帐 户到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手续。申购者通过电话委托时, 应键入股东代码,“富龙热力”股票发行代码,申购价格,申购数量。
    (2)、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五、配号、抽签
    1、若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用摇号抽签方式认购。申购配号由深圳证券交易所 按前述原则在申购时自动完成。申购结束后当天深圳证券交易所核查资金情况、并 将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商。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月2日), 申购者到证 券商处确认申购配号。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月2日)在指定的报纸上公布中签率。
    3、根据中签率,在内蒙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证部门的监督下, 在申购 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对申购配号进行摇号, 并在申购结 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从申购开始到结束期间(共两个工作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冻结全额申购款, 其利息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有关资金划拨、冻结等事宜在深交所向会员的通知中另 行通知。
    2、抽签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月2日),深交所将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 登记,并将认购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 深交所对未中签的认购款项予以解冻并同时向各营业网点返还多余申购款 及定价发行手续费(0.4%),并将中签的认购款及到帐利息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 主承销商帐户。
    4、主承销商收到深交所划转的投资者认购股款后,按承销协议将认购股款划入 发行公司指定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软盘形式回交主承销商和发行公司。
    七、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3项费用。
    2、本次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4‰提取, 根据各参与新股定价发行的证 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 主承销商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各证 券交易网点帐户。
    八、股票发行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次股票发行成功, 特组成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由内蒙证监会、赤峰市政府主承销商、发行人派员组成。
    九、发行人及承销商
    1、发行人: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476─8221472
    联系人:刘富军、史淑琴、金国儒
    2、主承销商:
    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10─68498545
    联系人:冯立亮、杨广立
    3、副主承销商:
    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公司
    4、分销商:
    福建省闽发证券公司
    
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