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176,072,150股无偿划转给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3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划转后性质不变,仍为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因股权过户期间适逢公司实施分红送股,所送红股部分(17,607,215股)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的详情,见本公司于2003年4月24日和“徐工机械”于2003年6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圳巨潮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