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43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 行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照新管理办法认为本次配股符合新办法要求,并将此项议题提交 2001 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刊登在2001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