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0月13日在济南南郊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长刘维志先生主持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内容:
    1、审议《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暂不设立"北大东阿阿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根据《合作意向书》的内容,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合作方进行了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认为对方暂不具备合作条件,暂不设立"北大东阿阿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