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阿阿胶
    股票代码:0004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住所:聊城市东昌西路24 号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 号
    联系电话:0635-211875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4 年9 月28 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事宜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异议期内未对《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方可实施。
    (五)本次持股变动事宜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列的资料进行的。除此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东阿阿胶:指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本报告书:指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
    3、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 号
    组织机构代码:00431172-X
    登记号:组代管371500-003476
    联系电话:0635-2118755
    邮政编码:252000
    传真号码:0635-21187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汤广,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聊城市,身份证号码37250153102915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提交之日,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为:
序号 其他上市公司名称 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比例 1 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8.796%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间的关系
    除已经披露的情况外,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2004 年9 月28 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与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签署《关于设立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其中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持有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51%的股权;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其合法持有东阿阿胶全部国家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为121,081,385 股)及其他资产出资,持有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49%的股权。
    在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成立前,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共持有121,081,385股东阿阿胶股份,占东阿阿胶股份总数的29.62%,为东阿阿胶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在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成立后,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将合法持该等股份,股份性质变更为国有法人股;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再直接持有东阿阿胶任何股份。
    该协议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变动后生效。
    2、在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设立后,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中国华润总公司 │99.984212% │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51% │49% └─────┬─────┘ │ 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 │29.62%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股权变动不存在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及就股权行使作出的其他安排。
    4、在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成立后,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失去对东阿阿胶的控制。在本次股权变动前,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对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投资意图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
    5、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东阿阿胶之间不存在清偿的负债和未解除的担保,也不存在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6、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东阿阿胶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东阿阿胶股份的情况。
    第四节备查文件
    1、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与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签署的《关于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
    
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人:汤广
    签署日期:2004 年9 月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人:
    汤广
    签署日期:2004 年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