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10月9日在济南南郊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长刘维志先生主持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四年十月九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晁钢令先生就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的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同聊城市国资局共同出资设立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而获得对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收购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有利于改善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与条件,对现有股东利益不购成损害。本人声明同意此项收购行为。
    
独立董事:晁钢令    2004年10月9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冀生先生就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的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我同意公司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予以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刘冀生    2004年10月9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胜利先生就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的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包括其持有的全部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在内的资产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润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后,华润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后将成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将以阿胶系列产品为重点,继续实施中药现代化战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而获得对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因此,本独立董事提请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注此次股权变动后,可能发生的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与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以及由于拥有实际控制权股东变动可能对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人事、战略、经营和管理带来的调整和变化。
    
独立董事:杜胜利    2004年10月9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积富先生就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的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收购完成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与聊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通过共同出资设立的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成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成为第一大股东后,根据《收购报告书》的内容:将以阿胶系列产品为重点,继续实施中药现代化战略,以点带面,在业务创新、营销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公司在医药领域的业务;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培育和建立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和激烈竞争要求的员工队伍和管理队伍,使员工充分实现自我价值;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壮大,实现公司的快速成长,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本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王积富    200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