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我国最大的阿胶生产企业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东阿”牌阿胶获准国家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这是公司在2002年“东阿”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之后,获得的又一项世界性知识产权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后认为,“东阿”牌阿胶完全符合《国家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三点:其一,有大量的医药论著和水文资料证实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东阿县是东阿阿胶的原产地,有2000多年的生产历史,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阿胶,本经上品,弘景曰:‘出东阿’,故名阿胶”;其二,比重大,矿物质和益于人体的微量元素含量丰富的东阿地下水,有利于阿胶熬制过程中杂质的剔除和药效发散,生产出的阿胶“黑如瑿漆,光透如琥珀”,胶体透明,光泽度好,气味纯正,历经炎夏酷暑也不变形变质,从而构成了“东阿”牌阿胶的优良传统性状;其三,独特先进的工艺构成了“东阿”牌阿胶独特的品质,公司先后发明了微机控制蒸球化皮、微波干燥晾胶等十余项阿胶生产专有技术,起草编制了全国第一部《阿胶生产工艺规程》、第一部《阿胶岗位生产操作法》,其生产工艺早在1984年就被国家医药局列为我国首批科技保密项目名单,所制定的阿胶质量检测标准部份载入《中国药典》。
    按照《国家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东阿”牌阿胶在获得国家原产地标记注册之后,可在出口产品上加贴或吊挂原产地认证标记,并受到法律保护,在检验检疫、放行等方面给予方便,同时享有国外政府采购的资格。连同此前的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公司获得GMP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东阿”牌阿胶已获得了通往国际市场的“身份证”和“经济国籍”。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