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6月28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 未到会的董事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履行职责,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 员列席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证监发[2002]32号《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开 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的文件,并审议通过了《山东东阿阿胶 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