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未来医药市场需求,立足于发展高科技产业,公司拟与上海复旦张江生 物医药有限公司就购买“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技术”(TPA)项目进行合作。 本事宜已于2002年3月8日由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进行了公告。
    目前,该事宜合同签订。转让技术的内容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向我公司提供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的申报临床的全部资料、重组人组织型纤 溶酶原激酶的工程菌株及配套技术的工程菌柱和资料,提供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 激酶的质粒、宿主菌、产品中试生产技术及有关技术细节的补充资料并获得临床试 验批文。
    技术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1500万元,并根据项目进程,分三批支付。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