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的关于撤销中药保健药品批准文号的公告, 我公司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 我公司的中药保健药品没有被撤消批准文号的产品;
    (2) 我公司生产的华施力口服液,属于中药保健药品,已经按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通知要求报送了申请升为药品的申报资料,目前正在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的评审,而且该产品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所占比例很小,不会造成影响;
    (3) 药健字产品停止生产和销售后,将有利于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销售,对 公司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