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自2002年4月14 日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焦点访谈》栏目对山东平阴福胶集团 的情况进行曝光以后,本公司接到大量投资者和消费者的询问,内容涉及本公司与 山东平阴福胶集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本公司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为保护广大 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模糊概念信息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不正常的 影响,本公司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山东平阴福胶集团除存在同处阿胶行业的竞争关系外,无其它任 何商贸、资产及股权上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所在地为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山东平 阴福胶集团所在地为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
    二、本公司注册商标为“东阿”及“东阿阿胶”,且“东阿”商标已于2002年 2月8日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商标监(2002)23号]。本公司产品“东阿” 牌阿胶在阿胶块身印有红字“山东东阿阿胶”或“东阿阿胶”;山东平阴福胶集团 注册商标为“福”及“东阿镇”,其在阿胶块身印有红字“山东阿胶”。
    三、本公司阿胶生产车间于1999年通过国家药品GMP认证, 于 2000 年通过了 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国际环保体系认证,“东阿牌”阿胶在 2001 年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产品”。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生产阿胶 产品的原料及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药典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