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8日、9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