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2月1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主持人:董事长刘维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名,代表股份数额131,277,6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20%。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33人,代表股份10,196,23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未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0,179,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754%;反对121,081,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2.233%;弃权0股。无效票16,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3%。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179,59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反对0股;弃权0股;无效票16,63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16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31,260,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弃权0股。无效票16,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179,59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4%;反对0股;弃权0股。无效票16,63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16%。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31,260,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弃权0股。无效票16,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179,59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4%;反对0股;弃权0股。无效票16,63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广亮先生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必备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备查文件
    1、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