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119 号文批复,山东东阿阿胶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1090万股已于1996年7月9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和 聊城市同时完成全额预缴股款工作,现将配售比例及有关退款办法公告如下:
    一、配售比例
    根据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预缴股金的验证报告》[(96)鲁会验字第27号] 验资确认,截止1996年7月9日下午16:30实际到帐金额为10,935,628,560元, 本次发 行的有效申购股款为10,935,628,560元,有效申购股数为2,025,116,400股, 根据《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规定的“比例配售”方法计算,本次东 阿阿胶A股的配售比例为0.538%, 即每个帐户的实际认购股数=有效申购股数×配 售比例,不足1股的由承销团包销。
    二、退款办法
    (1)以工行存折转保证金方式申购的,由申购网点在7月14日将余额自动解冻。 投资者可在解冻后任何时间转取。
    (2)机构投资者其经办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 照复印件、申购缴款收据和深圳股票帐户卡以原交款方式到山东证券公司西门交易 厅办理股份确认及退款手续。
    (3)以邮购方式办理申购者,由申购网点于7月15日以电汇方式退款,并将结算单 寄还投资者,投资者不必办理股份确认手续。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