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1年8月以1999年末总股本186,963,035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10元/股,实际配售股份26,917,335股,其中社会公众配售25,119,315股,国家股配售1,798,020股。该次配股共募集资金26,917.3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17.89万元后,实际可募集资金25,899.44万元。截止2001年9月,公司前次配股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业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鄂信验字(2001)第06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表列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入 完工 2002 年度 备注 金额 程度 实际收益 化肥改扩建工程 13,700.00 100% 2,105.39 注1 变压吸附工程 2,552.43 100% 季戊四醇“三改十”技改工程 4,767.04 100% 1,739.29 甲醛“二改五” 技改工程 1,851.00 100% 注2 补充流动资金 3,028.97 注3 小计 25,899.44 3,844.68
    注1:变压吸附工程系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是将PSA技术应用于合成氨和尿素生产中,同时提取合成氨的净化原料气和尿素的纯CO2气技术。是生产合成氨和尿素的一个工段,可有效地降低能耗,减少环境污染,财务无法单独准确对其核算成本降低额。
    注2:甲醛“二改五” 技改工程是季戊四醇“三 改十”技改工程的配套工程,甲醛是生产季戊四醇的重要原料,该项目投产后新增的产品主要为生产季戊四醇扩产配套,财务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效益情况。
    注3:公司《配股说明书》所载:配股募集资金如有不足,项目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解决;配股募集资金如有剩余,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承诺内容进行对照,具体情况如下(表列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配股说明书承 承诺投 实际投资 实际投入 差异 诺投资项目 入金额 项目 金额 化肥改扩建工 18,634 化肥改扩建工 13,700.00 -4,934 程 程 变压吸附工程 2,480 变压吸附工程 2,552.43 72.43 季戊四醇“三 4,850 季戊四醇“三 4,767.04 -82.96 改十”技改工 改十”技改工 程 程 甲醛“ 二改 1,850 甲醛“ 二改 1,851.00 1 五”技改工程 五”技改工程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028.97 3,028.97 小计 28,814 25,899.44 1,914.56 配股说明书承 承诺收益 实际收益 差异 诺投资项目 化肥改扩建工 2,493 2,105.39 -387.61 程 变压吸附工程 894 季戊四醇“三 1,732.10 1,739.29 8.19 改十”技改工程 甲醛“ 二改 878.81 五”技改工程 补充流动资金 小计 5,997.91 3,844.68 -379.42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按承诺建设项目投入后的节余数额3,028.9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数额的11.7%,公司按《配股说明书》之承诺将其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正常,公司完全按照《配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进行投资,没有变更资金用途。公司在近两年的年报、中报中,对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了相应的披露。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