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7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102号宜化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73004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3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宜化大江复合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64747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82.25%;反对2082566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汪中斌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