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6 年5 月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5 名,实参与董事13 名,董事谭洪恩先生、刘燕红女士因出差没有参与。该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大江复合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