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6,625.5232万股国有法人股,非流通股股东鞍山市财政证券公司持有本公司165万股国有法人股,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25.8172万股国有法人股,合计6,916.3404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06年3月28日接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6]64号)的文件。截止目前,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