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10日通过)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股东年会于1997年5月10日在公司总部一楼 会议室如期召开,到会股东股东代表共计14人,共计代表股份6491万股,占总股份 的66.18%,会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财务决算、1997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利润分配方案:按1996年末总股本每10股送4.5股红股; 按当前总股本计算则每10股送3股红股。
    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由张永政、蒋远华、余晨扬、冯发云、 卢进福、强炜、卞于桂、肖德生、冯德礼、张斌、何行成等11人组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
    6.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配股方案:
    i)配股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市时在深交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
    ii)配股基数及比例:以1996年末总股本6538.54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 股, 共计1961.562万股,根据自愿原则,投资者可全部或部分放弃此次配股;
    iii)配股价格:7-12元人民币/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此 次配股的具体配股价格;
    iv)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a)用于购买湖北宜化有机化工公司资产
    b)购买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25%股权
    c)合成氨联产乙醇、乙醛和醋酸等化合物工程
    d)补充流动资金
    v)配股有效期限:本次配股有效期至1997年股东年会;
    vi)其他事项:此次配股有关事项须报湖北省证监会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7.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湖北宜化有机化工公司资产 的报告》,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8.审议通过《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 司25%股权的报告》,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9.审议通过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在实施送股后,章程第十六条修改为: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50.153万元,计12750.15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之普通股,其中,国家股4071.8535万股,占总股本的31.94%;法人持股3096 .2295万股,占总股本的24.28%;内部职工持股2393.82万股,占总股本的18.77%; 社会公众股3188.25万股,占总股本的25.01%。在配股完成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 责成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有关数据作进一步修尽改。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