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于2004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5名,实参与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03年度配股方案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42号文核准,并于2004年10月22日开始实施,2004年11月5日配股缴款结束,配股募集资金于2004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验字[2004]第039号《验资报告》,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3880370元增至人民币246535479元。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88.0370万元"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53.5479万元"。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388037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2875822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151004548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6535479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2875822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183659657股"。
    2、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2004年12月24日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