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4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独立董事陈惠怡女士、董事徐益民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胡争鸣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李庆亮、王健芝、田涛、刘炜彩先生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薛乐群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报告》。同意由方国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三、备查文件
    (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
    (二)董事会会议记录;
    (三)董事会决议。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