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及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取得重要进展: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得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无锡)市向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17%、48%的国有股权,保留35%的国有股权”。批复同时指出“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需严格按上市公司股权管理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公司董事会注意到:根据本批复的精神,集团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对象及比例与公司董事会前期公告情况有所调整,受让方由原先的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东斯威特科技有限公司四家调整为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二家,股权比例也如上所述有所调整。
    公司董事会经向集团公司询证: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已与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东斯威特科技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分别解除原股权转让及托管协议,并按上述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要求调整股权受让比例,由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协议。
    有关收购报告书将另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重申:本次调整后,公司已发布的有关“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全部股权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内容,除收购人及股权转让比例有所变化外,其余都无变动。本次收购完成后,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西安通邮、斯威特集团将分别持有小天鹅集团35%、48%、17%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570,102、48,781,855、17,276,907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74%、13.36%、4.73%。
    上述股权转让及股份性质最终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的发展,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