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21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6年8月7日实施。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鹅集团”)对未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东垫付对价股份5,846,056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改垫付对价偿还的相关规定,日前,公司非流通股东北京联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沈阳联亚实业发展公司、哈尔滨物资回收调剂贸易中心、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分别与小天鹅集团签订了《垫付对价偿还协议》。根据协议,上述四家公司向“小天鹅集团”偿还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516,0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1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07年3月15日办理了相关股份登记过户事宜。
    偿还对价股份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如下:
偿还前 偿还后 变动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变动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 1 公司 84,745,963 23.21% 85,262,030 23.35% 516,067 北京联诚投资咨询有 2 限公司 1,440,000 0.39% 1,283,616 0.35% -156,384 沈阳联亚实业发展公 3 司 2,160,000 0.59% 1,925,424 0.53% -234,576 哈尔滨物资回收调剂 4 贸易中心 288,000 0.08% 256,723 0.07% -31,277 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 5 任公司 864,000 0.24% 770,170 0.21% -93,830
    特此公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