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1月5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05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石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中柴新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表决,并全体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以前年度为高管代购房产的议案:
    2001年公司为改善高管住房,曾为公司三位高管代购商品房,以调动高管积极性。双方商定由公司代购商品房,于2005年过户给高管,并由高管支付全部购房款。
    现公司决定以331,655元将位于无锡市华侨城景华苑33号502/34号501,面积为190.06平方米的商品房转让给柴新建先生;以331,655元将位于无锡市华侨城景华苑33号501/32号502,面积为190.06平方米的商品房转让给李宏先生;以373,093.7元将位于无锡市二泉花园52号302/53号301, 面积为183.79平方米的商品房转让给陆浩溟先生。
    特此公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