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丁杰萍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审议通过《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就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02年度公司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合法,并且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经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正常,200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即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资金使用正常,使用效果较好。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的资产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价格合理、程序规范,不存在内幕交易,亦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5、报告期内,公司受让合肥百货大楼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2633.11万股,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并经有资格中介机构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该项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